《普賢上師言教·因果業報》


捨離惡業因果之十不善12


十不善業中,意之三業乃重業,特別邪見為最重,身業中殺生為第一重業。


殺生之上無惡業

十惡業中邪見重    


除地獄眾生外,沒有誰不畏懼死亡,亦無有任何比自己的生命更值得珍愛的,故殺生的罪業特別重大,殺害一個眾生需償還五百次生命。


念住經載:殺害一個眾生需在地獄中住一中劫    


尤其以行持三寶所依的佛像、佛經、佛塔等善法為藉口而造作殺生等惡業,其罪業特別嚴重。


帕當巴尊者云:

建造三寶像行惡

將被後世風吹襲    


有人迎請上師僧眾至家中,以宰殺眾生的血肉供養,自以為是行持善業,實際上如此做法將令供養者與受供者的自相續皆染上殺生的罪業,供養者雖供養食物,卻是不清淨的供養,而受供者接受了不當的供養,如此罪業已超過所行持的善業。    


除非具有能力令被殺死的眾生立即復活,否則一般人殺生必已染上殺業的罪垢,即使上師們如此做亦會危害他們的壽命與事業。再者除非具有能力將所殺眾生的心識超度至極樂世界,否則必須盡力斷除殺生的惡業。    


即使僅在自相續中一剎那生起邪見,則已毀失一切戒律,不能納入佛教群體,暇滿人身亦已不復圓滿。若自相續被邪見染污,自此而後,行持善法亦無法趨入解脫勝道,造作惡業亦無懺悔的對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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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雲菩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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