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普賢上師言教·因果業報》
捨離惡業因果之十不善4-偷盜
有一回,密勒日巴尊者來到一座寺廟,夜晚即在一位僧人的寮房門階上就地而寢。當晚這位僧人上床後,即開始計畫隔日宰殺一頭牛,如何銷售其皮肉?他徹夜盤算整頭牛的每個部位所能賣到的價格、能賺多少錢,除尾巴外一切都估算好,結果一夜未眠。
此時天已破曉,他即刻起床虔誠修法,在壇城上供淨水、油燈、香等。而密勒日巴尊者仍在睡覺,於是他走向前去譏諷:「你怎能稱自己是個修行人呢?修法、誦經等什麼也不做,還在睡懶覺。」密勒日巴尊者則回應:「我平常並不睡懶覺,但昨夜因考量如何販售那頭將要宰殺的牛,徹夜未眠,直到今晨才入睡。」這番話揭穿了那位僧人的惡念,僧人頓時曉悟此為佛菩薩化現來教訓他,於是向密勒日巴尊者虔敬頂禮。
同理,現今鎮日忙於經商的人們,晝夜處於憂煩財務的算計之中,經常處於迷惑散亂,當瀕臨死亡時,似乎亦僅能於此種迷惘散亂的境界中死去。
而從事交易時,所販售的商品若是劣質品,卻須以誇浮不實之語說:「之前某人出多少高價,都未售予他,而我自己買進時也是花了多少錢。」唯說種種欺騙的謊言。或故意使出伎倆,造謠生事令買賣交易的雙方爭執不睦,此為兩舌。批評對方的物品疵劣等,或以欠債之因造成爭吵等為惡口。毫無意義的提高價格,或不想買而亂議價等為綺語。盡己所能地得到對方的財物為貪心。欲擊垮打敗他人為害心。為買賣而宰殺牛羊牲畜等為殺生。
上述除邪見與邪淫之外,十種不善業已悉全具足。若經營不當,浪費自他財物,令彼此感受痛苦不安,最終自他皆遭受傷害損失,甚至自己遭受饑餓而亡。若稍有順利,無論獲得多少財富亦不滿足,或者所擁有的財富如多聞天王般,卻仍熱衷於造惡業的經商,耽陷於散亂中虛度時光,臨終時僅能手擰胸口,成為墮入惡趣的基石。
沒有比從商更令人不斷造作惡業與毀壞自相續的,常以諂誑之心欺騙他人,針鋒相對如刀尖、錐尖、針尖般銳利的惡念傷害他人,害心常存心中,真實違背饒益有情的菩提心而不斷增長無邊的惡業。
偷盜亦如前述殺生的惡業,需俱足四種分支,甚僅給獵人或竊賊少許麥粟為食,供給其行動,亦將得到彼等所造的殺生與偷盜的惡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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